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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

发布日期:2021-09-01

2015年7月,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明确我区高等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》(内发改费字〔2015〕1165号)。《通知》明确规定,高校收取住宿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具体收费标准为:8人间每生每学年900.00元,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.00元,4人间每生每学年1100.00元,2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.00元,于2016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开始执行。

学校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并结合实际,按照以下标准收取住宿费。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
序号

房间标准

收费标准

备注

1

2人间

1200.00元/学年


2

4人间

1100.00元/学年


3

6人间

1000.00元/学年


4

8人间

900.00元/学年


5

9-12人间

400.00元/学年

 

因学校住宿床位紧张,将公寓楼内自习室临时改建成极个别9人间和12人间,供学生暂时性住宿。

 

内蒙古民族大学财务处

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处

2021年9月1日